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的措施_加快新能源汽车
1.政策利好、基建落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快进”
2.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3.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跑出“加速度”
4.我国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策略有哪些
5.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6.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2022年将有哪些举措?
7.四组关键词解读《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利好即将来袭!
8.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迎新”,专家解读变与不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政策利好、基建落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快进”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其于近日发布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简称:《措施》)。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管理政策,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整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和政企联动,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使用环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万辆,具体内容如下:
重点任务
(一)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鼓励整车企业针对私人用户加大促销力度,加速拓展私人市场。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同一企业纳税涉及多个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的,由相关区县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按比例分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
(二)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
1.网约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鼓励整车企业降低车辆售价,增设维修网点,提高车辆技术水平及产品可靠性,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2.巡游出租车。2020年在中心城区计划试点投放200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采取“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连续3年给予电池租赁奖励。制定巡游出租车保险费用补贴政策,对纯电动出租车超出传统出租车的保险费用,由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鼓励整车企业:(1)降低车辆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2)保障动力电池正常使用,6年周期内动力电池衰减70%以下免费更换,不限里程数;(3)增设维修服务网点,在中心城区增设24小时营业的维修服务网点,减免1万公里维保费,并向社会开放维修服务;(4)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对超时维修的车辆给予驾驶员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3.驾考(驾培)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C2型驾考车、驾培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车或驾培车的市内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基层公务租赁出行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汽车的市内租赁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期更新的公务出行、社区警务、交通执法、城管执法、市政环卫、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5.公交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公交车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加快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在全市绿化用地、公交站场及首末站点、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6.微循环公交车。积极支持开展城乡客运新能源微型客车和微循环新能源公交车的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微循环公交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7.物流车。鼓励中心城区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和医药冷链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加快出台中心城区限行三轮车具体措施,稳步加大替换力度。严格执行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限行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不再核发(换发)中心城区入城通行证等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
(三)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1.停车和通行便利。认真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对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其他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重庆交运集团、重庆公交集团)
2.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研究制定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力促进公用快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建建筑及现有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交专用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站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换电站建设。推动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车桩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及商业化运用,优化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研究加油(气)站合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充电设施设备技术升级,加快引导5G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政府)
3.降低充电费用。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加强宣传交流。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对举办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市财政按照活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各区县给予配套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职能,建立市级各部门之间和市、区县两级之间畅通有效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的引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发挥垫付补贴专项贷款贴息、物流补助等政策的奖励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资金来源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别对新增和到期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每年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鼓励各区县配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组织企业集中开展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活动,提升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驾乘体验和认知,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促推进。
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制定配套政策、增添推广举措,务实推广、取得实效。各整车企业要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政策要求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渠道确保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力争超额完成推广任务,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稳定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
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无论是从节能减排的必要性,还是以我国汽车产业实现弯道超车的可能性来看,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未来的趋势和方向,都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上,我国也正在遵循着这一路径在稳步推进当中。
然而任何一个产业在其发展初期,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从政策上进行引导和梳理。由于我国自2018年开始遭遇了车市整体下行,同时再叠加此次疫情的关系,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便成为了当务之急。
自然一系列的“救市”政策也随即出台。但政府相关部门在出台救市政策的同时,依然没有忘记新能源汽车这一根本发展轨迹,出台的相关政策也在最大程度地利好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稳固优势竞争力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长两年获“官宣”
昨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消费者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按照原计划,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政策将于今年年底结束。而此次三部委的“官宣”,可以说是给当下我国的新能源车市,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一方面提振了新能源车企的信心,给部分以造车新势力为主面临着“生存危机”的新能源汽车品牌,提供了长达两年的缓冲期;另一方面也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考量到了他们的切实所需。
众所周知,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是当下新能源汽车最重要、最具差异化的两大核心优势所在。
而此次明确了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两年,无异于将新能源汽车的这一优势继续保持,同时也为其不断发展注入了活力。
“扬长”亦要“补短”
“新基建”或将带动充电设施迅猛发展
客观来说,目前在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并不算太高。究其根本原因,是人们对于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车型还存在着不少的“焦虑”。
类似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车辆的续航里程、充电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延缓了消费者加入新能源车主大家庭的时间。
车辆的安全问题和续航里程能力,需要新能源车企自身不断努力,提高产品的核心能力。而要解决新能源车主充电难、充电麻烦的问题,则需要政府部门牵头,社会各界一起努力,进一步完善公共基建设施,方能带来根本上的改变。
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给充电桩发展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新建充电站1.2万座;到2025年,建成3.6万座。同时,中央财政从2014年起已经安排奖励资金45亿元用于地方政府出台的多项支持充电设施发展的政策。
与此同时,在过去几年里,国家还通过放开民营企业准入门槛等方式,大力推进着充电桩行业的迅猛发展。
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2019-2020年度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年度报告》显示,我国新建充电站保有量已由2015年的1069座增加到2019年的近3.6万座。提前5年完成了国务院阶段性发展目标的这一傲人成绩。
另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全国公共充电桩总保有量已超过50万个,私人专属充电桩超过70万个,覆盖了400多个城市。车桩比总体水平已经位列全球第一。
可这依然还不够。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的双提升,“车多桩少”仍是我国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中无法忽略的实际问题。即使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也必须要正视这一短板所在。
此时,“新基建”之风适时刮来。
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注重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当日,央视新闻在节目中显示新基建七大领域及产业链的定位是:5G基建、特高压、大数据中心、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被纳入“新基建”七大领域,其背后的意义自不言而喻。由此带来的风口指向、资本垂青之目标,已清晰可见。
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发展前景,也一定程度上会制约和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只有当设施进一步完善之后,新能源汽车也才有可能迎来真正意义上的“爆发”式增长。
然而,政策导向是一方面,能不能落地、如何落地又是另一个问题。
各地方政府和企业也在跟进
充电设施进一步完善已具备落地可能性
虽然在国家层面,针对“新基建”的政策细则还未出台,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跟进的积极性。
以马拉车市所在的成都市为例。
作为全国私车第二城,同时又因为没有限购摇号的“限制”,其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可能性显而易见。也被广大新能源车企视作为“兵家必争之地”。
也正是因为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重视和努力,使成都市拥有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土壤和环境。
早在2017年,成都市就印发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按常规模式发展,至2020年全市建设充电桩超过11万个,总体桩车比不小于1:1.1,超过北京、上海建设水平。
当时就预期到2020年,成都市的公共桩车比将达到不小于?1:8,公共充电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满足不少于1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而就在上个月,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成都市财政局还联合发布了申报成都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相关事项通知。
对于2019年之前已建成投运的充电设施进行建设补贴,并出台了充电桩建设及充电运营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如下:
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BOT充换电站除外),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50元、直流每千瓦400元,单个充换电站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充电运营补贴标准为1000万(含)千瓦时以内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1元;1000万千瓦时至2000万(含)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15元;2000万千瓦时以上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2元。
有了地方政府的切实补贴和支持,各相关企业自然也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近日,据四川观察报道,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内的多家本地相关企业都针对充电设施建设已作出了明确规划。
四川观察报道指出,2020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在四川投资8000余万元,加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拟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105座(其中,公交站3座、高速快充站15座、城市公用站33座、小区充电站40座、专用站14座),建成充电桩约2000根,加上目前现有的站点,届时成都每5公里半径就至少有一个充电站。
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切实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相关企业加大投入,必将有利于充电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在地方上进行落地。
事实上,不仅仅是成都,全国各地也都在有效地推进着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工作。随后,当国家层面针对“新基建”的政策细则正式出台之后,也必将再对我国充电桩设施的完善形成一股强大的推力。
马曰: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长两年,为广大的新能源车企带来了巨大的正向影响。而与此同时,由于“新基建”风的刮起,或也将带动着我国充电桩事业的迅猛发展。真正受益的自然是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说其迎来了真正的春天,亦不为过。
与此同时,我们也得保持清醒,因为目前新能源汽车过分依赖补贴、人们的安全、里程焦虑还未完全解除。新能源汽车赛道依然充满了变数和不确定性。在每一个不同的阶段,行符合当下时势所需的政策引导、市场调整,这对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方向调整、用心程度把控,都仍将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政策利好、基建落地,使得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了“快进”,但究竟跑向何方,市场和消费者到底买不买账,还需要时间来给出答案。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跑出“加速度”
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这一意见的发布明确了对支持农村地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具体安排。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称,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要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打消在农村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希望通过出台《意见》,进一步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更多选择绿色出行,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增添新的活力。”
国家层面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出面支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主要是因为今年开始,新能源汽车“国补”退市,而今年第一季度的销量数据来看,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速并没有达到此前业内预期的水平,为了进一步促进销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车的销售市场,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是重要途径之一,而广大农村市场在此前的数据统计看来,可挖掘的销量空间还非常可观,所以在农村地区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是打开销量的必经之路。
另外,这几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的执行使得新能源车的销量被带动累计超过400万辆,而这些卖出去的车辆更加迫切得需要在农村地区拥有方便、快速的补能系统。农村地区充换电系统的完善也是对这些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中卖出的车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域较为集中。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湖北、山东、安徽、河南、福建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超七成。并且这些公共充电桩一般集中在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匮乏问题相当严重。大部分县级市底下平均2-3个镇才能共享一个充电站,这对于在农村生活,或是逢年过节需要回老家探亲的新能源车用户来说,补能问题成为了最大困扰。
销售服务方面,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引导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等。
而这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措施将会在未来三年内使得公共充电桩设备呈几何增长,由此带来的新能源车销量的增长也将相当可观。
我国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策略有哪些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跑出“加速度”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的重要引导力量,在中国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新赛道上,新能源汽车正跑出“加速度”。
在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装车间内,机械人正在进行精准装配、协同作业。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该公司去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7.1万辆,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26%。
广汽埃安总经理古惠南:埃安第一个在国内推出电动车专属铝合金平台,可以实现大空间长续航轻量化,我们创新的电机技术让体积减少一半,但功率提高一倍,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我们会加大创新投入,立足中国、走向海外。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成为拉动汽车消费市场增长的重要动力。今年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6.2%,占新车销量的比重达26.1%,继续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亮点。同时,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额占汽车出口比重提升至44.7%,拉动整体出口增长0.6个百分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外国投资者持续加大在华投资力度,2022年全年和2023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业引资同比分别增长138.7%和179.1%,为制造业引资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
新能源汽车交出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是近年来我国各地聚焦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福建某企业研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装车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企业董事长曾毓群:我们多年来坚持不懈在研发(方面)投入,目前的水平比竞争对手要快18个月到20个月。你只有科技不断创新,别人才会用你的东西。
汽车大省湖北将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确定为突破性发展的五大优势产业之一,梳理出包括提升新能源汽车产能、供应链补链强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6方面24项重点任务。
湖北省经信厅厅长刘海军:延伸创新链,完善产业链,补齐供应链,加快新能源汽车项目投产发力,力争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在50万辆以上。鼓励武汉、襄阳在车路协同方面探索路子,支持十堰发展氢能重卡、随州发展电动专用车。
在产销连续8年稳居世界第一的基础上,我国新能源汽车今年以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向电动化、智能化布局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促进电动化与智能网联化的协同发展。
辛国斌:围绕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持续发力,继续培育创新水平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快新体系电池、汽车芯片、车用操作系统等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进一步加大推广应用的力度,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开放发展。
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摘要:随着能源危机的不断加深与环境问题的日趋恶化,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世界各国争相发展的未来产业,我国也确立了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但由于我国起步晚,且对核心技术的掌握甚少,必须着眼于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方案。通过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优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有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远发展。
1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开始于21世纪,2001年我国启动了“863”计划,该计划制定了以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为“三纵”,以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动力蓄电池为“三横”的全面发展计划。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的规划,到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计划初步量产,并在2020年达到全面产业化,市场推广覆盖率将成为世界领先。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二五”规划中新能源汽车更是被列为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政策引导和资金倾向方面继续重点扶持但是由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较晚,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在发展新型能源汽车产业必须首先认清我们存在的问题。
1.1 科技创新能力低下
电池、电机和电控技术是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核心,作为动力提供的动力电池,其造价高、循环寿命较短、能量密度较低,许多核心技术我们仍未掌握,须依靠进口来获得部分材料,而且缺乏相关的技术团队,虽然近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但可以看出后续的人才供应不足,很多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大大影响了该产业的健康发展。混合动力整车的核心集成能力、动力系统优化和匹配技术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已被整车企业所接受,但推广工作尚需进一步磨合,电池、电机、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的产业化转型正在进行,研发过程中可靠性和耐久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系列化和标准化设计应更加关注。
1.2 产业发展资金不足
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无论是技术攻关、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较大投入。针对目前各单位已研制出的新能源汽车的各种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还有试验考核、技术调整完善、生产工艺准备、市场推广以及技术标准制定、政策引导等大量的工作都需要资金作保障。目前新能源汽车的成本也比传统汽车高出很多,要实现产业化,还需要度过艰难的市场导入阶段。与传统汽车开发相比,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仍处于产品的初级阶段。要真正实现其产业化,尚需大量资金投入到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推广等方面。
1.3 消费缺乏对电动汽车的认识
尽管纯电动汽车较传统燃油车具备用车成本低、节能环保等优势,但是截止2013年底,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足5万辆,2013年全年销量1.76万辆,同比增38%,低于全球平均增速。目前纯电动汽车主要是公交、出租等政府公共领域应用为主,私人领域消费量占比很小,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缺乏理解,不愿意轻易尝试新事物,所以需要借助营销模式创新,让消费者更多的来体验纯电动汽车,形成消费的示范效应。
1.4 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存在较大缺口
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科技人才相当匮乏,尤其在基础研究和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研发方面。同时,目前新能源汽车的车型开发、试验验证等技术能力与传统汽车相比,仍然很不完善,也需要专业的人才队伍。因此,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存在严重的科研人才瓶颈。在管理人才方面,目前国家大力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需要配备专业化的人员队伍,从管理的角度弥补技术方面存在的局限,形成对技术故障的高效、快速的反应能力和管理能力,从实践中积累经验以建立高效的运营管理系统等,推动新能源汽车从示范工程走向产业化。随着新能源汽车示范工作即将在全国十几个城市大规模的铺开,相关管理方面的人才将出现较大的空缺。
1.5 相关配套设施严重缺乏
新能源汽车能否在市场上普及,除了汽车技术本身因素外,还取决于社会配套设施跟进的程度。比如是否有足够的燃料、是否能及时方便地提供燃料;是否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如加氢站、加气站;是否有足够的车辆维修网点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认真考虑和加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是新能源汽车不能快速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对于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电动汽车而言,专业充电站的设置缺乏就是一个很大的软肋,这也是电动车商业化运营面临的最大问题。一位从事电动车研发的技术人员说,专业充电站的成本不低,一个专业充电站要花费30万元。如何让新能源汽车达到商业化、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如何降低成本、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优势
2.1 我国拥有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天然优势
我国拥有非常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天然气资源,在水电、风能、太阳能方面存在较大潜力。同时,而生产锂电池所需的锂、稀土等资源都可以通过得到充足的国内供给。而且中国的资源能源状况更适合发展新能源汽车系统。中国目前油气资源相对缺乏,制约了传统的交通能源可持续发展,但其他资源的多种替代性又可充分发挥资源多样性的优势,为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型新能源汽车打下基础。
2.2 我国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力度巨大
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我国政府花费的功夫远远大于其它国家。事实上,中国目前是全球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最高的国家。在较高补贴之下,新能源汽车的售价已经接近同型号传统燃油汽车,以比亚迪F3为例,比亚迪F3DM(混合动力车)低碳版豪华型市场价格为16.98万,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双重补贴后的价格为8.98万元,仅比比亚迪F3豪华型的售价高了1.3万元。另外,以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为主的供电企业已经建造了充/换电站近100座,充电桩4500多个,在数量上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欧美日等主要汽车生产国。也就是说,补贴已经到位,充电设施也已基本到位。如果需求量大,充电站、充电桩的数量仍会迅速增加。
2.3 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城市化水平不到46%,距离美国和其它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距离。我们估计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可能到55%,到2030年在65%左右,2050年可能会达到中国城市化高峰。这样的城市化看似一年不到一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但是其中内含的问题非常巨大,意味着一年有1200万到1300万人走入了城市。这样对中国的城市化而言,我们带来的问题就非常多。就汽车而言,随着中国老百姓消费结构的升级,去年增长了46%,这样的态势还要持续下去。我们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乘用车总量将近2000万辆。而伴随着汽车需求量的增加,带来的环境问题会更加紧迫,这无疑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机会。
3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3.1 完善市场标准体系和准入机制
各地区应具备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监管。过去不少地方实施地方保护政策,差别定价,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二次检测,对汽车企业建厂以及零部件采购设置了众多地方性规定,这虽然有利于保护本地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但不利于整个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资源浪费严重,不利于企业危机感的提升,无法刺激企业的危机意识和创新力。从准入制度着眼,从源头上进行一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形成一整套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改变一些陈旧观念和做法,舍弃一些权力和利益,为对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带来强大动力。
3.2 推进技术创新和关键零部件研发
企业必须把注意力放在技术创新上来,努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避免技术侵权,提高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增加电池循环周期是未来我们科技创新的重要目标,同时应该努力降低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生产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时不能忽视传统汽车技术的研发,把传统技术的研发作为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基础,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吸收外来技术,长期以来我们还难以在市场上形成主导地位。
3.3 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支持政策
在财政政策方面,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对于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采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进口给予关税优惠,降低其生产成本,对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对购买者按其所购车辆的等效节能指标给予一定的购置税减让。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提倡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投融资实体为平台,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债券发行为手段的开发性金融信贷政策体系,解决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研发资金来源。
3.4 增加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认可度
大部分消费者关注新能源汽车,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关注度更高。但是大部分消费者仍处于观望阶段,车市叫好不叫卖,人们对新能源汽车的可靠性仍存疑虑,尤其是对新能源汽车的能源补给问题十分担心,当然这也是新能源汽车研发的难点,新能源汽车不善于长途旅行,偏远地方充电困难,充电时间长都是未来销售过程中的巨大难题,厂家如何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吸引消费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3.5 加快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科学规划城市用地,完善相关设施布局,尤其是着手高速公路配套工程的开展,以便给予新能源汽车更高的活动范围,且必须做到数量合理,布局科学,同时对新能源汽车用电实施优惠与补贴,并增加充电桩的设施的安全性与可靠度的基础上提高充电效率。把相关配套设施纳入到新建社区、楼盘、写字楼的规划中,尽可能的满足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要。
4总结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且长远看来潜力巨大,符合可持续发展观,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细化各项优惠政策和鼓励机制,为长远发展制定合理的计划,努力实现科技创新和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生产能力,明确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竞争力,抓住机遇,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大众的认可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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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2022年将有哪些举措?
专注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比亚迪发展势头迅猛,甚至其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供不应求,市场需求量极大,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
新能源汽车加速代替燃油车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白皮书》显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上升,市场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按照国家规划的发展愿景,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突破500万,届时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在2000万左右。
四组关键词解读《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利好即将来袭!
工信部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产销量均超过350万辆,同比增长1.6倍。2022年,工信部将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再上台阶。产业配套如何完善?怎样稳定汽车供应链?将有哪些支持举措出台?
“过去一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快速’,即产销规模快速增长、质量品牌快速提高、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说,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但产业发展也面临国际竞争压力增大、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等挑战。如何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再上台阶?
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是关键。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罗俊杰说,工信部将继续加强产业链系统梳理,特别是加强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协调解决芯片等关键零部件短缺问题,推动提升芯片全产业链的供给能力。
“我们将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持政策体系有效衔接,统筹提升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加强与青海、四川、江西等地沟通,协调推动加快国内锂资源开发。”郭守刚说。
加快配套设施完善,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很重要。2022年,工信部将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
“我们也将加快5G信息通信、车路协同等新技术应用,开发更多功能,并在质量安全、低温适用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让消费者更喜欢买、更放心用。”郭守刚说。
帮助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是着眼长远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伴随产能快速增长,如何高效用能是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最关注的事情之一。这位负责人说,国网浙江桐乡市供电公司与企业合作打造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在供电公司的建议下,企业利用闲置屋顶安装光伏,提升设备能源利用率、推进绿色用能。
郭守刚说,工信部正组织编制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明确深化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应用,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与此同时,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验收,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
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迎新”,专家解读变与不变
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快速发展。10月9日,为适应汽车产业升级趋势和绿色消费新需求,国务院院常务会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明确了将从技术创新、制度设计、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步伐。
会议强调了4大关键点。一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
二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三要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
四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从会议内容来看,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相比,《规划》有略动。比如,会议第四关键点,“……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征求意见稿中则是“全部”,步调要求放缓也表明《规则》变得更加务实。
在水滴汽车看来,《规划》目标明确且务实,对今后新能源发展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方向,而且此次《规划》中既有实际支持措施,又有可行制度保障。业内人士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迎来重大利好。
众所周知,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更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表示,中国近期宣布努力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但要实现该目标,交通电动化将作出重要贡献。
“中国人均机动车拥有量和发达国家相比距离很远,要买车用车但又不能增加排放,这时候电动车有了用武之地。”邹骥直言,中国电动车技术、产业等正走向世界前列,这对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的作用会更加凸显。
自2012年以来,中国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引领世界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
新能源汽车产业溢出效应明显,带动了投资、就业和税收快速增长,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新动力。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投资已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对于当前的新能源车产业,政策的推动仍然非常重要。在9月29日的2020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上,各方已经达成一个共识,即“在未来5-10年,政策扶持仍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需要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另外,《共识》还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应当加强全球合作,共同应对挑战,以更加积极的态度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变革,推进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转型发展,依靠创新化危为机,构建更有竞争力、稳定可持续的全球汽车产业体系。所以《规划》也明确,到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规划》更加强化新能源汽车的主导发展力度,这一愿景也为企业指明了方向,将推动车企加速发力新能源汽车产业。
综合来看,《规划》落地将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明方向,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汽车强国建设步伐。
文/李丽萍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近一年后,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宣告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发展“新”阶段。
面对新15年的宏伟蓝图,新能源汽车股也迎来集体上涨,东风汽车、长安汽车、比亚迪、上汽集团、长城汽车、广汽集团股价集体飘红。美股新能源汽车股盘前也迎集体上涨。其中,小鹏汽车涨超4%,蔚来和理想汽车涨超3%。
众所周知,尽管连续两年产销突破百万关口,但随着补贴的退坡,2019年新能源汽车市场遭遇了十年来首次负增长。进入2020年,受春节效应及疫情因素的影响,下滑趋势仍未得到缓解。数据显示,今年1-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仍下降18.7%和17.7%。
如今,《规划》落地,直指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为行业发展注入一针“强心剂”。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项目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指出,《规划》进一步表明了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决心,明确了未来15年产业发展的方向,强调了产业发展的融合趋势,有利于凝聚行业共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新能源车销量占比20%
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规划》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相比《征求意见稿》,上述目标下调了5个百分点。
此外,《规划》还取消了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销量占比30%目标设置,以及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也从100%变更为不低于80%。
对此,王秉刚表示,指标的调整更加实事求是,符合产业发展现状,尤其是对总体销量占比的调整,比较符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形势。此外,他指出,智能网联已成大势所趋,但对智能网联汽车进行标准化定义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进行销量上的考量。
与此同时,中汽数据公司数据也显示,今年1-9月,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为4.56%,考虑到国家及地方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预计2020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5%,理想状态下,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要达到20%对应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1.95%。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20%左右的目标相较征求意见稿更为稳健,尤其是在去年7月后的市场低迷期,对未来目标需要更稳健的考虑。
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除在具体目标上进行调整外,《规划》还强调了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智能路网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等。
此外,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场所充电服务能力,拓展增值服务。
对此,崔东树认为,《规划》对充换电设施的提出是在强化充换电服务,对充电和换电模式有更强的指导意义。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共充电桩使用率平均水平低于10%,布局不合理、信息难共享是主要原因,许多电动汽车车主要面临下载多个App的问题。此次,《规划》明确了充电桩建设,业内普遍认为将为充电桩行业带来实质利好。
赛迪顾问分析指出,未来十年,中国充电桩建设存在6300万的缺口,而将充电桩纳入新基建行列,预计将激发万亿元级别的市场。此外,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有36个城市公布氢能发展规划与政策,预计2020年加氢站保有量将超过100座。
汽车新四化“取消”共享化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
《规划》明确指出,要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值得关注的是,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规划》删除了“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和共享化”中的“共享化”,新车“新四化”也变更为“新三化”。
对此,崔东树表示,此次删除共享化的意义很大。他指出,“共享化根本不是新能源发展的目标,仅是一种商业模式。而且汽车共享在中短期是不现实的。目前共享自行车都不能满足真正的实时出行需求,潮汐现象导致地体站共享单车一边泛滥堆积,一面是小区找不到。大规模的人员流动不可能通过共享取车实现。因此删除共享化很正确。”
此外,《规划》另一大任务是,加快车用操作系统开发应用和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围绕车用操作系统,构建整车、关键零部件、基础数据与软件等领域市场主体深度合作的开发与应用生态。鼓励企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
总的来看,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而自2012年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行业也面临着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质量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规划》的发布也为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阐明发展方向,不仅对产业目标提出了更加务实的要求,而且更是从供应链、积分政策、基础建设、产业生态等各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指导意见。中信证券在研报中指出,《规划》提出的市场主导、协调推进,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关注技术创新和突破,有望推进新能源汽车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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